作为“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海外产业园已逐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产业园大多集中在俄罗斯、南亚、东南亚等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或地区。
作为“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海外产业园已逐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产业园大多集中在俄罗斯、南亚、东南亚等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或地区。在我国与经贸合作国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虽然各海外产业园区形势发展良好,但在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等背景下,发展面临外部环境不稳定、发展空间被压缩、系统规划尚不足、合作模式缺保障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地区环境影响大。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压力以及新冠疫情影响下,产业园区面临当地政治经济环境不稳定、营商环境、产业配套成熟度不够,造成企业出现项目搁置、手续批准难、市场消纳能力不足等不利局面。二、统筹规划不够。海外产业园区大多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由于未对园区进行中长期统筹规划,许多投资企业受限于自身规模和海外投资经验,极易造成主导产业方向频繁变动、专业化配套服务匮乏,园区招商困难影响稳定扩大发展,出现一些企业入园后撤资。三、园区经营保障机制待完善。海外产业园区运行中与当地经贸合作国在文化背景、工作习惯、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差异,园区投资主体企业在与当地政府及部门政策沟通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难免在经营中出现一些分歧,造成投资主体企业在选址、经营、合作、融资等各个方面自身利益或其他诉求难以得到全方位保障。四、整体联动协调机制未形成。外事、商务、海关、人社、银行及各区域商协会之间的联动协作是推进海外产业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由于现阶段尚未设立专门的协调协作机构,造成产业园区缺乏整体性支撑,导致项目信息未共享、风险监测预警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园区横向、纵向的融合交流。为此建议:
一、加快整体性统筹规划。在已有的海外产业园区基础上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要节点城市地区完成初步布局,国家外事、商务、海关、人社、银行联合研究出台《中国海外产业园区统筹发展规划》将海外产业园区纳入国家对外经贸整体工作规划,从信息咨询服务、运营管理服务、对外投资风险防控服务、融资政策支持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服务等多方面提出建设方向和具体指导意见。
二、健全全方位保障体系。一是职能部门联合建立“海外产业园综合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提供政策指导、招商信息、人才需求、风险防范、金融支持、国别介绍、推介宣传于一体的信息平台,助力企业高质量“走出去”。二是出台《海外产业园区投资指南》系统梳理投资地区发展现状、投资环境、区位优势、产业定位、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及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优惠政策,为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海外企业入驻园区提供精准参考;三是加强与经贸国磋商谈判,签署备忘录、双边框架协议、安全保障协议等,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走出去”监测预警,指导企业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三、围绕“双循环”促进园区协同发展。建议将国内产业新城发展经验进行合理化改进并向园区所在地区逐步复制,借助海外产业园区形成如高端制造、信息科技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结合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城市服务业等配套,将产业园区与城市发展进行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从加工型、综合型等传统产业积极向高新技术转型,让新基建成为与当地国产业合作的又一新道路选择并通过数字化经营改善园区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园区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增强园区招商引资吸引力,实现多赢局面。
四、推进园区发挥产业链综合效应。一是投资主体企业要积极吸引并融合当地政府、入驻企业、外部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等更多主体参与,共同推动发展。二是发挥对外投资窗口作用,带动国内优质产品出口并推动更多优秀企业和资本进入国内市场,加强对外投资与承包工程、对外援助联动,发挥产业链效应。三是通过“国内总部+境外加工基地”方式,推动产业国际化,引入海外农业、矿业等战略性资源,促进国际国内产业互补双循环,逐步形成“以我为主”的全球性、区域性价值链,并通过获得先进技术反哺国内,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